物业“真取消”?新华社30字回应,新政下,业主获得1笔可观收入

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仍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物业该不该取消?近期探讨得热火朝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虽然说这件事不算大,但却牵动着很多人的心,不少人感同身受,在小区居住过程中,同样会出现类似的问题和纠葛,物业夹在其中。有人对物业非常反感、有人对物业心怀感恩。当然了,大部分业主属于前者,为啥对物业这么排斥?主要有3个原因:

纠葛点在于,前者按月、按时、按合同支付费用,后者提供的服务内容无法评价、无法考量。在没有任何监督和约束力的情况下,物业工作就相当于“完全靠自觉行”,卫生3天不打扫,也没啥大事情,所以业主们总感觉物业太过清闲,自己交的物业费等于打了水漂。

1、物业费交了,但是小区生活服务并无明显提升。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小区业主和物业的关系是甲方、乙方的关系。前者采买服务、后者提供服务。

2、小区物业主仆颠倒,小区制度林立。

小区的这种尴尬关系,还体现在物业管理的制度方面,物业公司先入为主,业主没有CEO所以,物业公司往往在小区具有很强的话语权,能折腾的物业公司经常会出台很多制度,打着“方便业主”的旗号,其实是“方便物业”。例如物业规定,业主必须从某APP上缴纳物业费,不支持其他途径的物业费收取;再例如物业为了门口广告展现最大化,3个小区门口关闭2个,只放行一个门口进出等。

3、物业侵占公共区域,损害业主利益。

小区是城市最基层的人员组织形式,人们的吃穿住行都是从这里为出发点的,所以集中度很高,一栋30层高的楼房,每层4户,那么总居住人口就达到480人-600人,如果小区有10栋,那么居住人口数可达4800人-6000人。人集中度这么高,每次都要经过小区唯一的出门口,所以在这里打广告的展现率应该是非常高的。

故而,小区成为了不少广告公司投放广告的新对象,在任何小区的大门口、小区电梯门口、电梯内、楼梯间等地方,到处都有各式各样的广告。很多人不免疑问了,既然小区是业主所有,那么广告公司到业主所有区域投放广告,这笔收入到哪里去了?很显然是广告公司。

2019年的一件事儿,让本来不火热的探讨再次成为焦点,根据黄河网的一则消息(原文为:女业主给物业下跪?该取缔物业了!)在汉中的一位女士,抱着自己的孩子在物业办公室下跪求买水。

为啥小区业主无法追回这笔资金?关键在小区缺少一个CEO,也就是小区的业委会,这是代表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对等话语权的“人”,但是全国小区80%以上没有业委会,所以收益都被物业私吞了。

只要双方稍微有点矛盾或者不快活的情况出现,那么物业公司就会让业主很难过。

这项规定其实在《物业管理条例》早已有之,各大城市再度重申而已,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从根本上而言,小区就像一个企业组织,小区在完全交付之后,整个小区的使用权都已经被业主们共同购买下来,所以小区为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属于什么地位呢?从规则层面而言,物业属于业主共同聘请过来,为小区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小区业主共同为物业支付劳动服务费。

业主和物业的问题由来已久,如何解决?业主们给出了意见,既然物业换不掉、赶不走、问题多,那么把物业全部取消了,自行管理小区岂不美哉?

小区的主仆颠倒关系,现在表现得尤为明显,例如前不久的小区业主给物业经理的下跪就是最好的证明,有的小区属于不分户供电、不分户供水,所以物业公司可以掐断业主的供水供电,在这样的小区生活,业主们可谓头上一把锁,物业公司就拿捏住了业主们的核心点。

这个问题,不仅业主们知道,官媒也都看在眼里,前不久新华社转载半月谈2020年第7期《物业不应是城市“火药桶”》,传递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新思路。

物业“真的全部取消”?新华社30字回应。

官媒认为,可以通过法律的完善、制度的规范,把物业的种种违规行为关进笼子里,进而合理约束起来。另外,物管部门、小区的居委会对物业起到切实的监督作用,也是物业继续走向完善和发展的必经之路。

很显然,一刀切取消物业,不太现实。最后用30个字给予回应:

虽然说业主们希望取消物业的愿望要落空了,但是也有好消息,新政到来,业主可获得1笔长期可观收入!

2020年以来,多个城市陆续出台新政策,对物业进行规范的同时,还明确了小区的一笔收入属于业主所有。

例如深圳出台《物业管理条例》指出,小区的公共区域营收归全体业主所有,全体业主可以申报获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然后开办一个小区的公共账户,这个账户可以管理小区的这笔公共资金,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防止物业把公共区域的收益拿走的情况,进而保障业主的利益。

以上知识点,你都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