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掩盖不良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京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应对、前瞻性防控北京地区信用风险。把信用风险管控工作作为风险攻坚的第一要务,建立“一把手”负责制,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政策支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大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信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随着疫情影响在全球持续蔓延,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

“一些银行、企业和地方政府不愿主动暴露不良,有的甚至故意粉饰和隐瞒。总的来说,当前不良贷款并未充分暴露,存在较大上升压力。”近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指出。

《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务必做实贷款五级分类,除涉及债委会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各机构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应纳入不良。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方式掩盖不良。在合理预测贷款损失的基础上尽早、足额计提拨备。

受经济下行压力叠加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银行业不良双升。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不良贷款余额3.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004亿元,不良贷款率2.10%,比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

为此,《通知》鼓励在京各银行业机构探索推进不良转让试点,综合运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压降不良。努力实现2020年下半年不良贷款余额由升转降,力争全年不良处置额明显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有条件的机构2020年底不良贷款余额争取压降至年初水平。

此外,《通知》还要求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切实加大信用风险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风险苗头,严防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重点关注前期经营激进、过度授信或已出现债券市场违约情况企业等信用风险薄弱领域;重点加强对大额客户、异地客户和关注类客户的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

北京银保监局表示,将密切监测全辖信用风险变动情况。对于信用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机构,将开展专项督导并采取必要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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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杜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