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遭监管罚款220万元,一年内累计罚款近千万

图片来自网络

出品 | 搜狐财经

作者 | 冯紫彤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广东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公开表,内容显示,广发银行因贷款分类、从业人员处罚信息报送、信用卡“财智金”业务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而被罚款220万元。

图片来自银保监局官网

搜狐财经调查发现,广发银行此次受罚或与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有关。

此次处罚信息中所提及的“财智金”,是广发银行信用卡中心为优质持卡人提供的一种透支转账分期还款的信用卡服务,款项仅可用于日常个人消费,以满足资金需求。审批通过后,款项将划转至指定的申请用户同名储蓄账户。

且广发银行在其产品介绍中特别标明,“财智金”仅可用于消费用途,不可用于生产经营、投资、偿还债务、借贷等非消费领域。

然而,搜狐财经查阅了此次监管机构披露的行政处罚依据后发现,其中多条依据均与银行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有关。

例如《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第三点、第四点、第五点分别说明严格禁止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炒股、加强个人消费信贷管理,防止消费贷款变相流入股市、强化贷款“三查”制度,加强贷后资金监督;《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也表明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不含服务“三农”的惠农信用卡)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另外,公开信息显示,广发银行及其分行此前也曾因贷款管理不规范、贷款业务违规、风险分类不准确、授信业务管理不尽职等原因多次被监管部门施以行政处罚。

仅2019年7月至今,广发银行、广发银行分行及广发银行员工已累计被各地监管部门公开行政处罚24次。其中广发银行及其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存在风险分类不准确、授信业务管理不尽职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累计被罚985万元。

此外,在2019年8月广发银行时任董事长董建岳,时任行长、执行董事利明献因对广发银行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而被银保监会处以警告处罚;去年年底,广发银行长沙南湖路支行行长邓飞跃,因非法收受他人贿赂,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分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负直接责任而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广发银行2019年度财报显示,其信用卡全年新发卡833万张,累计发卡突破8106万张,且个人信用卡透支4661亿元,占其2019年度个人贷款的58.49%。同时,广发银行2019年度信用卡透支不良贷款率也较上年增加0.35个百分点,为1.65%,不良贷款率1.45%,较2018年度上升了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