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75亿退出幸福人寿与“以房养老”五年瓶颈

观点地产网 保险股迎来了进入“三伏天”里的首次大涨。

截至7月20日下午收盘,沪深市场的新华保险、天茂集团双双涨停,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保等涨幅均超5%。港股市场的中国信达也实现了6.76%的红线飙升。

热热闹闹的资本市场中,先是银保监会宣布接管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保、新时代信托和新华信托六家机构,再有中国信达披露完成对幸福人寿的退出,到诚泰财险背后的清华紫光集团大举进军保险业,市场和媒体的关注点几小时一换。

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幸福房来宝和“以房养老”了,无论是地产业,保险业,亦或是养老产业。信息喷发的时代,一切都在加速,下一个热点随时登顶各种热搜榜单,人们的记忆能力从长变短,日益健忘。

中国信达75亿元退出幸福人寿

中国信达对华夏幸福的退出并非新鲜事。

为聚焦主业、优化整合子公司资源,早于中国信达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转让幸福人寿股权以及相关授权便提上了日程。2019年10月,中国信达正式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挂牌了幸福人寿5,165,985,44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995%),转让底价为75亿元。

据彼时公告披露,幸福人寿全部股权于交易基准日的评估值为136.61亿元,拟转让股权的评估值约69.67亿元,要求采用一次性支付,保证金15亿元。由此计算,本次交易的溢价率为7.65%??在中国信达长达13年的入股面前,这个溢价率只能说并不太高。

公开资料显示,幸福人寿是一家全国性专业寿险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由中国信达、三胞集团、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等企业联合出资,提供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和养老保险在内的风险保障解决方案和投资理财计划。其中,中国信达作为控股股东,三胞集团等企业作为中小股东。

幸福人寿的成立原系问题机构救助,虽然在十余年的经营管理中逐渐在保险行业站住了脚跟,但却与中国信达“不良资产经营”的主营业务越走越远,能为后者提供的收入回报也逐渐降低。

这与幸福人寿的业绩波动息息相关。2017年至2019年,幸福人寿的股东权益分别录得82.34亿元、46.66亿元、51.38亿元,整体波动幅度很大。在2018年,幸福人寿以68亿元亏损位列寿险公司之首;2019年,其净利润仅为7600万元。

作为国内四大不良资产管理公司之一,中国信达需要围绕问题资产投资和问题机构救助,化解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不良资产风险,力求实现“稳中求进”。截至2019年末,其录得总资产1.51万亿元、同比增长1.2%,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130.5亿元、同比增长8.4%,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1%,同比上升0.18个百分点。

这样的成绩是可喜的,但对于中国信达这样的“大象转身”来说还远远不够。重组并购对中国信达来说是家常便饭,资产优化亦是如此。

从2019年6月提上议程到2020年7月正式成交,中国信达的抽身而退花费了将近一年。通过最新的企业公告,我们得知,清华紫光集团控股的诚泰保险以44.12亿元对价受让30.39亿股股份,持股30%;来自东莞的国资公司东莞交投集团以30.88亿元对价受让21.27股股份,持股20.995%。

至此,幸福人寿迎来了新一轮的整合发展机遇??诚泰保险作为一家财险公司,主营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再保险业务。当寿险叠加财险,无疑在业务协同、产品合作、牌照共享上存在积极影响。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险业内人士向观点地产新媒体透露,诚泰保险注册地址位于云南,体量仅相当于幸福人寿的六分之一,无论是从战略布局还是业务协同来说,后者的分散于全国22个省级机构对于诚泰保险来说都相当具备吸引力。同时,对诚泰保险持股33%的紫光集团曾申请设立中青人寿、申请寿险牌照,但至今未获银保监会批复。通过参股幸福人寿,寿险牌照这一短板有了补救的机会。

至于东莞交投在本次交易中的角色,因其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市场猜测或与财务性投资有关。

“以房养老”五年瓶颈

虽然幸福人寿因近几年业绩波动大而备受市场关注,但其更早几年的关键词是“以房养老”。

那曾是幸福人寿的一段高光时刻??2015年3月,随着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批复,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正式出炉。

保险行业天然与人口老龄化密不可分。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内地的城镇化也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以房养老”这一名词频繁见诸于政策草案讨论和媒体报道。在早年的讨论中,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产权权属划分、收房后如何退出等话题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公开资料显示,以房养老(Reverse Mortgage),同时亦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这种养老方式被视为完善养老保障机制的一项重要补充。

“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7月1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试点实施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具体到保险公司试点资格方面,需满足7个条件,如已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能对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进行合理定价等。

多家保险公司获得了试点资格,但截至2018年7月底,只有幸福人寿开展了业务,共有99户家庭139位老人完成承保手续,签约意向客户201单(141户),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的保单数占总数的80%。

2018年8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从2018年8月起,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推广至全国范围。

这并未取得显著成效。据《国际金融报》报道,截至2019年9月底,彼时的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大连、苏州、杭州这8个城市累计承保138户,平均投保年龄71岁,人均月领养老金7430元,最高一户月领超过 3万元。

而在互联网的记忆中,2018那一年,“骗局”“李鬼”“钱房两空”等成为了“以房养老”相关报道中的关键词。如中安民生非法集资案,一些本应安享晚年的高龄老人遭遇了房产被抵押、公证无效等情况,既失去了每月应领的“保险金”,也失去了唯一的住所。

对此,幸福人寿相关人士曾公开表示,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本身就是小众业务,因为年龄不合适、房子不合适、涉及主体多、传统观念不认同、保险公司经营能力有待提升等原因,前来咨询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家庭大部分未投保。

五年时光飞逝,在幸福人寿的官网上已经无法检索到“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一产品。在个人产品和团体产品中,分红寿险产品依然占据了半壁江山。

时至2020年5月,两会通过国内首部《民法典》,明确新增了“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将房屋的“居住”使用属性单独规定为一项物权,并设置了20年的期限。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一制度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只要居住权人不去世,购买人将无法取得房屋居住权。”

然而,就土地使用期限问题,《民法典》对自动续期仅提出了大致解释:以住宅为例,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这意味着以后会出台配套的细则法则。”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 “以房养老”困于瓶颈期已有5年,今后的道路也还很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