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开发区道路交通管理需要,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负责协助盐城市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五大队开展治安巡逻防控、交通秩序维护、收集固定交通违法证据、违法犯罪人员盘问查缉等工作,实行集中管理。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其他不宜在公安机关工作的情形;

3、自愿从事辅助公安勤务,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热心服务社会;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双眼单裸矫正视力5.0(含)以上,无色盲,听力正常,身高1.7米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党员、退伍军人、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摩托车或小型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28日(不含周六周日)

2、面试

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进行面试。

3、体检

体检工作由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五大队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政审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由交通警察支队市区五大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由区财政保障,每月工资参照同等岗位人员发放,缴纳“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险金部分除外,根据参加工作年限和年度考核结果,实行层级管理制度和收入稳步增长机制。同时采取一事一奖,对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提供案件线索等,给予另外奖励。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