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支队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经盐城市人民政府同意,由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会同市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队员全部为男性,身体和心理健康,自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计算机等级证书,摄影师等级证书,汽车维修工证,水电工证,厨师证和体育特长者优先录用,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持有A1、B2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有拒服兵役未查清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作地点及任务
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到支队战保、指挥中心从事战勤保障和一线灭火救援通信保障任务,不服从分配的不予录用。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26人
岗位:战斗员8人、驾驶员10人、战勤保障4人、应急通信4人。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0日8:30至8月3日17:00。
(二)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要求于8月11日8:30至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
面试和体能测试均通过后,按照消防救援支队通知要求上交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拟录用人员由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成绩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
(二)、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3700元,正式录用后月工资500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其中月绩效考核800元。年底综合评定为优秀的,一次性发放年终奖5000元。
(三)、由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保人生意外伤害险,每年组织免费体检一次。
(四)、免费提供食宿、被装。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和被装,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的制式服装。
(五)、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现场战勤务保障和日常训练,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每月休息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