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公告

(2)应聘者电子简历应包含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须教育部认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上述材料电子版请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面向全国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00号)和《保山市面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现将施甸县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补充招聘7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点击附件下载),个人简历电子版(扫描件),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 姓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施甸县卫生健康局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如下:

(十)聘用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纸质材料报名;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3.报名注意事项:

(二)资格审查

8月22-23日进行资格审查。

9月2—11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六)资格复审

8月26日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承诺书原件。

(八)考察

根据报名情况,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报名材料,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2020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9月1日前完成,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21日24:00时截止,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8月27—28日进行体检。

公示无异议的,于2020年9月20日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8月25日进行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如需咨询相关政策可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0875-8127548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sdxwjjrsg@163.com

附件:《保山市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空缺岗位报名表》

(七)体检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2日

(三)确定面试人员

附件:2020年保山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补充招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