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郑州市销售、并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本地整车产品(含燃油车、新能源车等),在整车企业优惠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5000元/辆优惠资金支持汽车消费。
日前,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全面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稳定汽车消费有关决策部署,促进郑州市汽车消费优化升级。
《通知》指出,支持整车企业让利于民,加大促销力度,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郑州市销售、并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本地整车产品(含燃油车、新能源车等),在整车企业优惠的基础上,市财政配套5000元/辆优惠资金支持汽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