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一、招聘原则
报名地点:保山市地震局办公室(隆阳区海棠路东段市救灾中心四楼415室)。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地震监测辅助岗:限男性,从事地震监测辅助和野外监测仪器运维巡查等工作。文秘岗:男女不限,从事行政办公辅助等工作。
(四)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地震监测辅助岗专业:地球物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与应用化学、地质学、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文秘岗专业:文秘类、新闻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
(五)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限保山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七)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公告方式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9月1日为接受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自荐书、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五)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2136365。
八、其他事项
(三)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六、面试和聘用
(二)有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系统,遵守职业道德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报名人员经初步筛查后进行面试,由招聘小组确定2名拟招聘人员,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就业局核实后聘用,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相关的聘用手续由我局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公司办理)。
(一)2020年8月17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公告,同时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网地震局网页和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告(登录微信,搜索公众号:保山防震减灾)。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保山市地震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益性岗位聘期不超过3年,聘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试用期为1个月。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书》,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元(不含“五险一金),合同期基本工资2000元(不含“五险一金)。
七、基本待遇
(一)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参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地震监测辅助、行政办公辅助等工作。
(四)单位不提供吃住。
(联系人:王绍刚,联系电话:0875—303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