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股权激励调动骨干积极性,护航企业长远发展

在医药市场承压的环境下,本次公司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仍是参考了2016-2018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增速水平,在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设置了具有挑战性的三年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二、三期解除限售条件均以2019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分别要求2020-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逐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164%、337%的业绩考核目标。

8月19日晚间,德展健康(000813.SZ,以下简称“公司”)回复了深交所的关注函,就交易所及资本市场普遍关注的低价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定价依据以及定价方法的合理性、业绩考核目标合理性共计三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

据公告显示,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公司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核心成员的激励,彰显公司稳定骨干团队的诚意,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高效协同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上市公司健康长远发展。

合法合规授予限制性股票,彰显公司稳定核心骨干诚意

上市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其定价方式,向来是广大媒体和投资者的关注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规定第二款、第三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采用其他的方法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因此,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真正实现股权激励作用,助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如苏泊尔、九阳股份、东方精工、赛轮轮胎为了加大对激励对象的激励程度,直接将授予价格确定为1元/股,授予价格为股票票面金额。

解锁条件增强发展信心,长效成长远景可期

针对具有挑战性的业绩考核目标,专业人士表示,本次业绩考核目标的设定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抓住当前行业变革期机遇,积极拓宽大健康产业发展版图,打造具有高成长性的利润增长点,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2019年“4+7”带量采购的正式实施以及带量采购政策的全面扩围,标志着“三医”联动改革的持续深化、医保控费成为常态。受行业政策影响,医药企业普遍面临了较强的经营压力。

根据公司公告,德展健康在经历行业政策带来的不利影响之后,为了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在充分参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同类市场案例的前提下,最终采用自主定价的方式确定了一个相对合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在充分考虑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历史表现情况的前提下,同时设定了未来三年稳中求进业绩考核指标。针对此次股权激励事项,公司也已经聘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并就相关问题发表了专业意见,并拟定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总体来看,本次股权激励事项行为合规,程序合法,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德展健康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三的规定,并参考市场案例,确定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不低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或者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30%且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授予价格为1.85元/股。经对比,公司的授予价格为草案披露日收盘价的27.45%,处于市场案例2.67%-45.29%之间,与市场案例的平均值27.69%基本持平,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