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8月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从事州政务服务事项咨询接件、受理发证、统计报表等综合性事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八、招聘程序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品行良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

联系人及电话号:密枫,0886—3898820

(二)面谈。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则先安排笔试,再确定2人以2:1比例进入面谈。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或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含18、19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和性别(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户人员优先招录)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9月18日(不含休息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报名地点: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科(州政务中心323室)

五、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给本人,同时提交前述材料的复印件2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2张。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使用和管理

七、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发放的工资和州人社局发放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共同组成,月工资实发为2500元(已扣除单位及个人规定缴纳部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五险。

(一)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超过规定时间或无法提交相关材料的一律视为不符合资格。

(三)体检。根据面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体检合格后,招为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后,正式签订用工合同。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