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7个单位共建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8月24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关于建立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函》,标志着四川正式建立起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省科技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协、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科院成都分院、省社科联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科技厅为牵头单位。

四川为什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这项制度将发挥怎样的作用?记者采访了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

为什么需要联席会议制度?

近年来,四川不断加大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力度,但整体上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问题之一就是科研诚信的监督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过去各单位的监督工作往往针对自身领域,比如高校和科研院所都设立了自己的学术道德与诚信管理部门,制定了失信行为的处理办法,但“各扫门前雪”的形式很难做到信息共享、联合惩戒。

从“九龙治水”到“攥指成拳”,国家层面已在探索。早在2007年3月,科技部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基金委、中国科协等部委单位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到2019年8月,已召开部际联席会议7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达到20家。

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我省与国家工作机制上的对接与完善,是我省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

联席会议如何发挥作用?

从联席会议的成员来看,在对标科技部的基础上,四川还增加了省委军民融合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社科联等部门,将个人征信、社科研究等领域也纳入联合监督范畴。

据了解,联席会议主要职能包括研究制定科研诚信建设法规和重要政策;督促和协调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落实查处机制,通报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情况。

根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省科技厅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相关情况。

“摊子”铺开了,下一步是17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制定相关规则,推动形成科研诚信工作联动大格局。记者了解到,省科技厅近期将牵头组织召开四川省科研诚信部门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启动我省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做好科研失信相关数据录入和汇总;同时制定出台《四川省科研诚信记录实施细则(试行)》与《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研诚信记录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技活动的诚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