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翔妻子应莹夺权之战:比起现金更想要股份

撰文/蔡真

宁波中百半年报发布,归母净利润遭遇“腰斩”。与此同时徐翔妻子应莹再度在微博发声,表达成为实控人的意愿。徐翔出狱之期已近,因为离婚纠纷而引出的百亿资产去向能否尘埃落定?

8月24日,“私募一哥”徐翔妻子应莹再度在微博发表长文,称过几日将和律师再赴青岛,希望“这次能给资产甄别案的‘尾声’划上句号,一切早该结束。”

早在5月31日,应莹就发声称,“徐翔案资产甄别已进入尾声”。 此次约谈是否表示徐翔案资产甄别已经完成?应莹对野马财经表示法院没有透露。

01 、“泽熙系”抵御“野蛮人”,应莹想当掌舵人

和上次发声时一样,此次应莹再次表达了想成为大恒科技(600288.SH)和宁波中百(600857.SH)两家上市公司实控人的愿望。“法院明确表示甄别出的财产属于我的部分会给我,对我来说现金和股权都可以。但现在上市公司实控人缺位,对公司发展很不利,所以股权对我来说更好一点。”她对野马财经表示。

今年6月野马财经曾致电宁波中百和大恒科技,前者未能联系上,后者表示对应莹的表态暂无看法。

目前,“泽熙系”旗下西藏泽添投资以15.78%持股位居宁波中百第一大股东,徐翔的“战友”竺勇,其父亲竺仁宝持股8.42%,为第二大股东,双方持股总共为24.2%,目前上述股份均被青岛法院冻结。

宁波中百管理团队依然“泽熙系”色彩浓厚。董事长应飞军曾任泽熙投资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严鹏、董事赵忆波、张冰等都有“泽熙系”经历。

徐翔案发后,宁波中百曾被同城企业太平鸟集团发起要约收购,“泽熙系”和太平鸟围绕宁波中百控制权展开攻防战。

2018年4月,太平鸟集团控股的鹏渤投资及一致行动人向宁波中百发起要约收购,当时拟收购数量不低于5304万股,不高于6202万股,要约价12.77元/股,收购成本为6.77亿?7.9亿元,将以现金支付。

当时太平鸟集团在媒体上发表《声明》称:“2018年初以来,宁波中百股价深度下跌,严重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太平鸟集团实控人张江平先生期望通过部分要约收购,能使宁波中百从根本上摆脱资本旋涡,使上市公司重新回归实业发展的道路,同时也减少冻结股权未来处置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不确定性。这一想法也得到了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认可和支持。”

面对“野蛮人”敲门,“泽熙系”迅速组织防御,同年5月泽添投资提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这个做法在“宝万之争”中也曾出现。

不过很快泽添投资撤回了该议案。同年7月双方握手言和,宁波中百发布公告称鹏渤投资拟将收购数量调整为1267.15万股,占比5.65%,收购价仍为12.77元/股。收购完成后,鹏渤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共同持有宁波中百总股本的10.00%。与此同时,鹏渤投资承诺,未来一年内不再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

02、前董事长违规担保,5亿资产被冻结

“泽熙系”守住了堡垒和江湖面子,但股权冻结和实控人缺失的严峻形势依然要面对。

就在本月,宁波中百部分银行账户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冻结,此次冻结现金和股权价值超过5.4亿元。起因是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申请,要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宁波中百资产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应莹直指这是“恶意仲裁”。

这还要从徐翔入主宁波中百之前说起。

2013年工大首创前董事长龚东升绕过董事会与中建四局私下签订担保协议。2014年,以徐翔父亲徐柏良为实控人的西藏泽添,通过司法拍卖股权获得工大首创的控股权,重新改组董事会,并将“工大首创”重新改名为“宁波中百”。 徐翔借此正式入主上市公司。

在此过程中,龚东升出具《担保函》却未告知董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担保事项。直到2016年4月12日,宁波中百收到中建四局邮寄的《关于敦促贵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函》,要求宁波中百承担天津九策欠付工程款的连带清偿责任。

应莹解释:“前董事长私下行为要上市公司承担,我认为是不公平的,目前我已派律师和宁波中百沟通。”

宁波中百则否认签过《担保函》。2016年,宁波中百在年报中表示,“公司从未为中建四局与天津九策等公司签署的《工程款债务偿还协议书》出具过《担保函》,且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也从未审议过上述《担保函》事项,该《担保函》不具有合法性,属无效担保,本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2016年7月,宁波中百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之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广州中院于2016年10月驳回公司请求。同年11月,广州仲裁委员会决定恢复仲裁程序。

2017年9月,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宁波中百就天津九策欠付的全部债务5.27亿元向中建四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仲裁费355.13万元由宁波中百承担。宁波中百不服,提出撤销仲裁申请,审理持续两年多,宁波中百的申请再次被驳回。今年8月,宁波中百收到《执行通知书》,超5亿元资产被依法冻结。

8月24日,宁波中百发布2020半年报,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5亿元,同比下滑1.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7万元,同比下滑54.0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5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滑16.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2亿元,较上年度末下滑22.24%。期末现金余额4200万元。

宁波中百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受疫情影响各业态收入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03、徐翔案发5年,“私募之王”财产怎么分?

应莹持续发声背后,诉求还在离婚牵涉的财产分割。2017年1月22日,徐翔被判决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逾90亿,罚金110亿元。事实上,2015年徐翔案发之时,其约210亿家庭财产就被查封、扣押和冻结,至今未解封。

如果说现金分割较为容易那徐翔及相关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的分割,则是股民最为担心的问题。如今,这些股权分割也是应莹的诉求所在。

北京市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对野马财经表示:“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不会影响控股股东行使表决权。如果被冻结的股份最终没有被司法拍卖或者划转,冻结股份也不会影响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但是,如果股份一直被冻结状态,股份转让受限,会影响控股股东以股权办理质押融资,也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收购等活动。”

徐翔所涉及到的上市公司,除了控股宁波中百和大恒科技,此外,还参股文峰股份(601010.SH)、ST金钰(600086.SH)、华丽家族(600503.SH)、长航油运(600087.SH)四家上市公司,其中除华丽家族是由泽熙投资旗下投资企业持有外,其他股份则由徐翔的妻子、父母和朋友等代持。

那按照法律规定,应莹办理离婚,是否可以分得一半财产呢?

浙江六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童巨海律师认为,徐翔离婚案财产分割的关键点在于110亿罚金是否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想必这也是徐翔家庭资产被冻结的原因。童巨海认为,罚金刑的实施应当以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为限,不能牵连到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这也是《刑法》罪责自负原则的要求。另外,物权法也明确规定,对于共同共有财产,有重大理由的情况下,可以不解除共有关系而分割共有财产。

童巨海认为,理论上即使不解除婚姻关系,在徐翔入狱的情况下,应莹有重大理由也可以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应莹单方面提出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则丧失了财产共有基础,当然可以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从目前情况看,应莹已提起离婚,那资产必须要分割,至于数额多少则可以甄别,这些冻结的合法资产中肯定有她的一部分。”童巨海对野马财经表示。

2019年3月,应莹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起诉离婚,要求争夺孩子抚养权和分割家庭合法资产。如今,距离应莹提出离婚已经一年有余,这婚何时能离?两人的财产如何分割?应莹能否如愿掌舵上市公司?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