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1.企业在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以下简称“门头沟园”)内国家与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且实际办公的企业(租赁工位的企业除外)。
2.企业主导产业符合门头沟园产业发展定位(科创智能、医药健康、文旅体验)和政府重点扶持方向,不符合门头沟园产业定位的企业不予补贴房租,如房地产置业等产业;
3.企业已组建了企业管理团队并具有明确的企业管理制度;
4.企业为门头沟园“高精尖”企业。
二、支持标准
(一)补贴对象
申报2020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的企业,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被认定为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高精尖”企业。
(二)补贴标准
申报2020年门头沟园“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的企业,房租补贴计算基数为企业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房租,且已经实际支付(以银行支付单据及房屋出租方出具的发票为准)。
租金单价限价为租赁面积2.88元/天?建筑平方米,超过1000平方米的企业按照1000平方米进行房租补助。在不超过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的条件下,对于低于上述单价限价的租金单价按照实际租赁价格为准,补贴系数为100%。
(三)补贴限额
1.租金单价限价为租赁面积2.88元/天?建筑平方米,对于低于该价格的租金单价按照实际租赁价格为准。
2.单个企业每年房租补贴面积上限为1000平方米,补贴金额上限不超过120万元(不包括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
(四)其他要求
1.门头沟园“高精尖”企业补贴年限最高不超过3年,每自然年可申报一次。
2.自企业首次成功申报开始,可连续3年申报,由于企业自身原因未申报(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或审核不通过(如申请材料缺少、不合规等),则申报次数计入补贴次数内。
3.往年已享受过房租补贴政策(“门创三十条”、“创新创业”及“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的企业,其以往申报次数均计入本政策补贴年限内。
4.根据《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产业及项目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本次房租补贴兑现之前迁出门头沟园区或退租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的企业不予补贴。
5.本政策补贴与《关于开展2020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门头沟园“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不可同时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与受理
1.受理时间: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8日(节假日除外),企业将所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交至所属孵化器联系人,由孵化器统一送至高精尖企业服务部。
2.联席会成员单位是该专项支持资金的受理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官网发布通知并组织申报。
(二)审核
1.各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受理与初审,初审后于2020年9月9日前汇总至联席会办公室。
2.联席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核算补贴金额,形成补贴方案后,由联席会办公室统一报联席会评审。
(三)公示
补贴方案经联席会评审通过后,由联席会办公室报区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批准获得本专项支持资金的企业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创新创业门头沟”和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网站进行公示(网址:slkfq.bjmtg.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按公示结果组织资金拨付。
(四)资金拨付
该专项支持资金由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管委会(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财务审计部统一拨付。
小编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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