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方面,重庆市采取对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
2.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研究制定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力促进公用快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除了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以外,重庆市还鼓励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对网约出租车、巡游出租车、驾考(驾培)车、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公交车、微循环公交车、物流车等进行不同程度的补贴奖励。
《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
1.停车和通行便利。认真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
3.降低充电费用。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
4.加强宣传交流。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
(信息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编译:皆电 罗顺鹏)
2020年9月7日,重庆市政府发布了一则通知,通知内容主要介绍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简称《措施》)。《措施》目的在于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使用环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重庆市还将对市内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