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以奖代补”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重点支持商用车

四是完善政策制度环境。要建立氢能及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研发、加氢站建设运营、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等方面较完善的支持政策体系。要明确氢的能源定位,建立健全安全标准及监管模式,明确牵头部门,出台加氢站建设审批管理办法。

二是开展燃料电池汽车新技术、新车型的示范应用,推动建立并完善相关技术指标体系和测试评价标准。

为推动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科学有序发展,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五部委决定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9月16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奖励细则:采取“后补助”方式,补贴上限17亿元

1、采用“以奖代补”的鼓励方式 华北、华南和华东有望先行推广

《通知》明确,五部门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群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攻关和示范应用给予奖励,以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新模式。

3、率先推动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未来将拓展至乘用车等领域

示范城市群采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将重点支持技术攻关基础好、资金落实到位、计划目标明确、应用场景清晰、政策制度有保障的城市群。

目前看来,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分布特征明显,华北、华南和华东三大产业集群相对产业链较为完善,研发资源较为丰富,基础设施建设也走在前列,有望成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的推广示范先行区。

每年中央财政以结果为导向,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拨付奖励资金。中央财政设定示范期预算总规模,示范期间将根据进展情况适度调整奖励标准。示范实施2年后,五部门将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对未按进度完成目标任务的城市群,将视情况采取要求调整实施方案、扣减或暂停奖励资金、暂停参与城市甚至取消城市群示范资格等措施。

《通知》要求示范城市群聚焦技术创新,找准应用场景,构建完整的产业链。

根据《通知》的申报指南,财政部分别在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氢能供应两个领域给予示范城市群补贴,补贴的具体方式是通过积分核算。原则上1积分约奖励10万元,示范期间将根据示范进展情况适度调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总体上积分标准逐年退坡。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和氢能供应两个领域积分上限分别为1.5万积分和2000积分,即补贴金额上限为15亿元和2亿元。



为推进产业合理布局,示范区以外的地方原则上不宜再对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给予购置补贴

从2006年开始,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发展“三纵三横”里面的“一纵”,一直受到高度的重视。此前我国一直采取对消费者购车补贴的方式,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发展。随着技术不断取得突破,前景被普遍看好,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明显提高,近两年燃料电池汽车市场产量增长尤为迅猛。

截至2020年7月,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7200辆,建成加氢站约80座。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地方政府在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发展方面纷纷发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上海、广东、河北、山东等40多个地区发布了相关的政策和规划,在已经发布的地方规划中到2025年即将推广燃料电池汽车累计超过12万辆,加氢站超过600座,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累计产值将超过9千亿元。

4、鼓励方向:技术创新/构建产业链条/完善政策环境

从推广车型来看,目前主要以公交车、团体客车和城市物流车等商用车为主。而在此次发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考虑到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特点及优势,重点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的产业化应用。

此前在9月6日的2020泰达汽车论坛线上会议中,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检测认证事业部副总工程师王芳对氢能与燃料电池标准的体系建设作出详细讲解,相应标准主要分为氢能源和燃料电池两大板块,详见下图:

一是构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条,促进链条各环节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重点支持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双极板、氢气循环系统、空气压缩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与此相关的产品和技术在示范城市群配套不低于500辆燃料电池汽车,并通过第三方机构综合测试,实车运行验证超过2万公里,技术水平和可靠性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可获得额外奖励。

三是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不断提高经济性。

在2020年9月初举办的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部委领导、行业专家普遍观点认为,2020-2025年是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提升期,将推广适用于载重量大、长距离的中重卡城际旅游客车和中大型物流车,以及专用车辆。2025-2030年则进入快速发展期,推广将增加乘用车、长途客运、牵引车等车型,形成燃料电池汽车的全面推广。

奖励资金由地方和企业统筹用于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人才引进及团队建设,以及新车型、新技术的示范应用等,不得用于支持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生产投资项目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

示范期暂定为四年。示范期间,五部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五部门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督,并组织专家委员会全程跟踪指导示范工作;将综合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适时优化技术指标并提前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