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支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对省内新能源汽车、氢燃料电池、智能汽车等项目给予政策指引、鼓励和奖励。
《通知》鼓励先进新产品研发,对省内企业新开发的新能源乘用车、客车、货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发布车型,且在进入目录后一年时间内销量分别达到1000辆、200辆、500辆、50辆的,按照每个车型100万元给予开发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通知》还表示支持省内整车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扩大销量,对新能源乘用车、货车、客车产品年销量分别达到10000辆、5000辆、3000辆,且年销量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销售额0.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通知》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研发项目,按照承担单位对项目的实际投入,给予不超过30%的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电池产业方面,《通知》还鼓励省内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与整车企业配套力度。动力电池企业年供货量首次达到5GWh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氢燃料电池企业年供货量首次达到10MW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企业获得奖励后的下一年度,年供货量同比增长达到20%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图/文:皆电 罗顺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