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常程跳槽事件需要厘清的五个问题

今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就“前联想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公布了裁决结果,常程将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25万元。

但目前常程已就裁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该裁决书依法未生效,从法院立案到双方提证,若给了判决再不服上诉等,此事件要得出结果可能需要一年半载。

裁决主要内容有:

部分公司会在重要岗位的人员提出离职后,为了保证这个人员不会违反竞业限制,而要求这个员工还留在本单位一段时间,直到企业认为这个员工所知已经不会影响企业的运营了,就会跟员工正式解约,这段时间,也可以视为履行竞业限制期。

常程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五百二十五万二千八百二十一元零九分;

9月17日,联想集团表示,关于常程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纠纷一事,已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庭审。不过常程不认可其本人签字真实性,经仲裁委员会指派,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已对常程2017年7月24日签署的《联想限制性协议》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确系常程本人签字。

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竞业限制补偿金七万二千九百五十五元八角五分(税前);

驳回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

对于联想集团与常程劳动纠纷仲裁结果,联想集团表示:“近日,我们收悉常程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等争议仲裁案的裁决书。我们对该裁决结果表示欢迎并深受鼓舞。”

那么,常程离开联想加入小米,其中围绕竞业协议存在哪些疑问?

胜诉,常程不需要赔钱,也不用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应该会继续留在小米。

一、常程(高管)跳槽需要做背景调查吗?怎么背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劳动仲裁判定常程签署了竞业协议,当下情况对常程来说并没有优势,法院是否会支持525万元的违约金也是关注的焦点,但结果如何还需要等待判决结果。

而竞业限制协议并非背调中必须提供的情况,可能存在隐瞒事实的情况,但是一般高级岗位都会询问。

做不做背调取决于招聘公司,招聘公司认为不需要做,也可以不做背调。

二、小米对竞业协议是否知情?常程是否欺骗小米?

小米是否知情分为两种情况:知情和不知情。

对此,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0月9日就联想移动通信(武汉)有限公司与常程竞业限制纠纷一案作出裁决书后,常程先生委托北京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针对该裁决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该裁决书依法未生效。

1、小米知情

若小米知情,意味着小米高薪将常程从联想挖走,并已做好了打竞业协议这一仗的准备。因为常程在离开联想两天后就加入小米,说明常程和小米之前就有过接触。

若小米不知情,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求职者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离职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最近两份工作的证明人以及联系方式。

常程起诉只有两个结果,胜诉或者败诉。

由于高管在公司内的职责较多,因此高管跳槽一般都会做背调,背调可以由公司HR自己做,还可以通过第三方背调公司进行调查。

9月21日,联想官方表示,自2017年限制性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常程离职前24个月内,联想共计向常程支付了竞业限制的股权对价500余万元。常程离职后,联想亦向其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第一种情况,小米没做背调或者背调不详细,不清楚常程签署了竞业限制。

不管小米属于哪种情况下的不知情,如果小米和常程签的劳动合同中,有注明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的应聘资料可以解约或者追偿,那常程有可能会被小米问责。

败诉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违约金将由常程支付,也可能小米替常程支付,但是败诉也意味着常程或将强制从小米离职。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不清楚小米和常程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合作协议”,高管的岗位和普通员工不同,如果是劳动合同,比较受限,如果是合作协议,尚有弹性空间。

四、常程离开联想前,是一直处于工作状态?还是“脱密期”?

三、小米和常程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合作协议”?

据了解,竞业协议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订的限制劳动者择业权利、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一种双务合同。用人单位通过竞业协议的方式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目前,可以考虑一种情况,如果常程离开联想前,没参与实际工作,一直是处于“脱密期”(长休了好久或者离开可以接触机密的岗位超过一定时间),而公司也认可他的停薪留职或者调岗,那他实际上也可以被认为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

在这个时间内,原单位需要支付工资给员工,但是员工不会被安排实质的工作或者重要的岗位,而员工可以跟新公司商谈好入职期限。

但是这个假设的前提是常程提前提出辞职,联想知道他要跳槽,然后要求他在联想履行竞业限制。

2、小米不知情

而事实上小米与联想属于竞争关系,常程在联想时负责是的手机业务,其加盟小米后负责的是手机产品规划,两者都属于手机业务。

目前情况下,尚不清楚常程在离职前一段时间内是否还在进行重要工作。

五、常程起诉后,未来的走向?

HR或背调机构逐个致电候选人的证明人,向他们核实候选人的工作履历信息。核心的内容主要是工作时间信息的真实性、工作内容和职责的真实性、工作表现的评价、人际关系状况、离职原因等情况。

二是小米不留常程,如果小米和常程有约定,那么常程就要赔小米和联想双方的钱,而且有可能被继续要求履行竞业限制。

如果常程和小米签署的是劳动合同,常程要承担的责任更多,小米有可能也向他追偿。

第二种情况,常程隐瞒竞业限制或欺骗小米未签署竞业限制。

据了解,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等判决下来可能常程的竞业限制期限已经过了大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常程可以通过等候判决就此度过竞业限制期限,若最后常程败诉,联想可以以常程一直没履行竞业限制,要求其继续履行。

常程跳槽事件背景

此前,联想集团宣布手机掌门人常程因家庭原因离职,2天后其宣布加入小米集团,任职副总裁并负责手机产品规划。

1月2日,针对“联想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是否违反竞业协议”一事,联想集团回应称,公司与所有高管均签有竞业禁止条款,如确有违约,公司将在法律框架内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共同营造尊重契约精神的人才流动空间。联想方面确认,所有高管即包含常程。

但是对于联想所发布的上述声明,小米集团方面回应称:“没有竞业条款,竞业补偿没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