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工行代销鹏华资管产品“全线违约”:疑似嵌套,期限错配所致!

违约与打破刚兑是金融市场再正常不过的现象。但工行与鹏华资产互相推诿客户管理责任和信息沟通义务,以及对非标资产借新还旧期限错配产品模式,甚至是对投资者处置方案,都让工行代销鹏华资管产品“全线违约”的事件显得非比寻常。

10月9日,有社交媒体用户爆料,鹏华基金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鹏华资产”)作为管理人、工商银行代销的“鹏华聚鑫“系列已出现兑付困难。而根据相关媒体报道,该系列多款产品出现“全线违约”,总涉违约金额或超过20亿。

老虎财经从相关知情人士获悉,确认该产品目前已经处在与投资人“和解补偿”的最终阶段。工商银行则以仅能兑付50%本金为由,迫使投资者将半数产品转换为相当于原产品本金48%的一年期理财产品以及原本金2%的一年到期收益。

而根据老虎财经综合各方信息显示,鹏华聚鑫系列产品疑似为工行代销的资金池类产品。该产品存在疑似嵌套投资不明底层资产与期限错配的情况。而“踩雷”的投资者,实际上是这场击鼓传花游戏的最后“接盘侠”。

代销鹏华基子产品“暴雷”

据悉,鹏华聚鑫系列系鹏华基金旗下基金子公司鹏华资管所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为固定收益型,银行提示风险等级为PR3,与标准化债券型基金风险趋同,产品为100万起投,期限为6个月,发行方式为滚动发行,业绩比较基准为4.1%。

根据一位鹏华聚鑫投资人向老虎财经透露,该投资者于2020年1月签订鹏华聚鑫1号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协议,并于此后2月中旬完成打款。该投资者指出,客户经理向投资者推荐前述产品时,曾向客户口头承诺约4%的年化收益。

而在兑付危机出现后,根据该投资者描述,工行方面对“鹏华聚鑫”系列投资者表示,如按照目前的产品清算进度要求清算,投资者仅能获得相当于本金60%的返还。

此外,前述投资人也向老虎财经表示,该产品一大部分投资者并非为工商银行私人银行客户,绝大部分投资者投入金额都较小。

虽然央行早有严令禁止产品推介过程向投资者宣传“保本保息”以及遵守投资者适当性原则。但阳光底下没有新鲜事,保本保息的措辞在投资者实际接触银行客户经理推荐的过程中屡见不鲜。

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前述工商银行产品从投资者购买到出现兑付问题,前后仅仅相隔半年时间,违约显得过于迅速。

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显示,该产品为一般基金子公司披露的产品“范式合同”。而对于投资方向上的描述,该合同也仅列举了股票,债券,资管计划等标准化产品范畴,其并未揭露底层资产来源。

产品或涉多层嵌套,期限错配

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从业协会的备案信息,鹏华资管于协会备案的“聚鑫”系列产品合计多达28只,包括聚鑫1~25号,聚鑫A、聚鑫B和聚鑫C。而前述投资者购买的鹏华聚鑫1号资产管理计划早在2015年1月便完成备案,其他27只产品亦早在2017年7月19日前完成备案。

而根据鹏华资管官方网站披露的数十款产品的信息,“聚鑫”系列16号,C系列产品成立日期均在2017年之前,而“聚鑫”1~15号,聚鑫A,聚鑫B或均早于2017年。

毫无疑问,工行所代销的鹏华聚鑫系列,实际为银行“短贷长投”的类资金池型产品。而由于资管新规带来的限时整改压力,或加之产品自身出现底层资产兑付危机,导致产品兑付压力短期淤积暴雷。

根据此前版本的《资管新规》,未来各类理财产品将不得利用“刚性兑付”,“借新还旧”等方式,对到期期限较长的资产进行“削峰填谷”式的“期限错配”投资。此外,对于投资与底层资产为非标资产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必须长于或等于非标产品期限。

分析人士认为,银行“削峰填谷”与“期限错配”,实际了造成了“先投者风险小,后投者风险大”的风险错位,形成了击鼓传花与接盘侠效益。而“借短还长”形成的期限利差实际是许多金融机构发行理财产品的真实收益来源。《资管新规》的用意,无非是杜绝此类现象的无需扩张。

而按照修改前规定,《资管新规》过渡期将延续至2020年年底,届时金融机构存量产品需整改完成,且不得新增产品。

根据鹏华资产官网,公司曾于8月14日披露《鹏华聚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公告》,并指出终止原因为“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综合考虑聚鑫系列产品的整体管理。”

此外,在《鹏华聚鑫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配延期公告》中,鹏华资产也表示,由于“部分资产存在嵌套结构,回款需要一定时间……个别资产的变现回款处于清算在途状态”。

前述知情人士告诉老虎财经,“聚鑫”系列投资者曾多次追问并索要产品底层资产信息以及产品运行报告,但一方面工行以运行报告为鹏华资产管理而搪塞,一方面鹏华资产则以不直接服务工行客户而拒绝。由于鹏华资产与工行均未言名产品底层资产的别类,其多层嵌套结构或是双方均守口如瓶的原因。

“补偿方案”或仍涉嫌违规

据悉,聚鑫系列产品违约后,工行紧急拿出了一份兑付方案,承诺今年10月20日兑付本金的50%,另外48%的本金转为工行理财,2%本金作为该理财的收益,1年后到期兑付。

根据老虎财经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前述协议真实存在,且目前绝大部分投资者已经签署同意补偿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但该部分投资者同样被工行方面要求签订所谓“保密协议”,且签订协议的投资者无法对该保密协议进行拍照或留存证据等行为。

虽然无法获知保密协议具体内容,但保密协议的合法性却值得商榷。

我们尝试对前述“补偿协议”进行简单计算??该笔协议中48%的本金所转而购买的理财产品和2%的预期收益,其实相当于工商银行承诺该部分理财产品将获得约4%的年化收益。而这本质上不仅再次公然违反“不得承诺保本保息”的监管要旨,另一方面又以不变应万变的方式,承接了旧的,以银行理财保本理财产品为嵌套方式的资金池产品结构。

而工商银行选择以前述方案“补偿”投资者,某种程度上也“暗合”央行《资管新规》过渡期下延长后的安排。

今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资管新规过渡期安排,由于新冠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决定延长资管过渡期安排直至2021年年底。

这意味着。包括前述鹏华聚鑫系列在内,那些原本需要迫切转型或理财产品已经不用急于在年内完成清盘结算??当然,而如若不是资管新规过渡安排未延长,那么这个击鼓传花的游戏可能会戛然而止,而非原有投资者继续“接自己的盘”。

无独有偶,老虎财经发现,早在2018年,有媒体报道某宁波客户在不知情情况下,遭工行客户经理“飞单”购买了400万同系列产品“鹏华聚鑫17号资产管理计划”且无法取回本金。

而根据报道称,该客户在工行,鹏华资产方面均难获得产品底层资产相关信息,且双方同样持续推卸客户管理职责。而在媒体介入之后,工行宁波分行为客户提供了处理意见,“竟然”是通过交易置换的方式让投资者兑出本金。

随着资管过渡期的延长,部分银行理财产品的”雷“也将在2020年”按而不发“。而在2020年,对于长期投资银行理财的普通投资者来说,书面化推介承诺,甄别底层资产或识别产品风险,成为了2021年规避理财产品风险必须要学会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