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万存款消失银行竟未发现!由于银行对印鉴审核不严,一笔3500万元的资金从客户账户中流失。近日,这起大案迎来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案件源于西安一家地产公司的一次偶然对账,该公司发现,其与一村委会共管银行账户中的3500万元“不翼而飞”。
事发前,地产公司在共管账户中共放置了1亿元,同时,地产公司与共管方在开设账户的银行都预留了印鉴。在此情况下,地产公司经理刘某以公司名义要求将3800万元转出至其个人账户,由于银行未能核查出刘某转账支票所盖印鉴与预留印鉴不一致等,导致3500万元流失。
此后,地产公司将银行及村委会起诉至法院,银行被判承担40%的赔付责任。
偶然对账发现
3500万“不翼而飞”
成立于2010年的西安地利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地利公司”)主营地产开发和销售等业务。2011年6月18日,地利公司与西安市未央区枣园村村委会(简称“枣园村委会”)合作开发枣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并签订了项目合同。
合同约定,为了保证枣园村委会的利益以及表明地利公司的诚意,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地利公司打入枣园村委会指定非个人账户1亿元作为定金,且该账户为双方共管,待该合同所拟定的改造项目经政府确认后,该款项用于村民的拆迁、安置费用。
2011年6月22日,地利公司按约定向共管账户打入定金1亿元,此时账户中还有枣园村委会部分自有资金。为了共管双控账户,双方都在设立账户的未央宫信用社(现为“秦农银行未央支行”)各自预留了印鉴,地利公司预留的是时任公司经理刘某私人印鉴,枣园村委预留了村主任李某私人印鉴,同时预留了枣园村委会服务中心财务章作为印鉴。
裁判文书显示,上述刘某曾是地利公司股东,刘某在2011年6月担任地利公司经理期间,公司委托他作为与枣园村委会合作的“枣园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全权代理人。
由于上述账户开户人为枣园村委会,地利公司始终无法与秦农银行未央支行进行对账,同时枣园村委会也未给其提供过对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