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40条授权事项清单发布

10月1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介绍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他表示,《方案》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关键改革、三个阶段目标、五大工作原则、二十七条改革举措、四十条首批授权事项”。

其中,四十条首批授权事项为10月18日正式发布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这四十条授权事项包括六个方面,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十四条,营商环境方面七条,科技创新体制方面六条,对外开放方面七条,公共服务体制方面三条,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方面三条,明确了改革事项的主要内容。

国新未来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徐光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和《清单》的发布,具有三大作用和意义。一是高度肯定过去四十年中深圳所取得的发展成绩,也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光明前景。二是强化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信心,通过综合授权等创新思路持续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我国城市和城市群的创新发展之路。三是为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继而取得标志性成果指明方向,在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体制、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制、生态和城市空间治理等领域给出明确路径与抓手。

那么,《清单》与《方案》是什么关系?《清单》有哪些突出特点?

宁吉?表示,《清单》与《方案》的关系及特点有四个方面:首先,《方案》和《清单》是有机统一的整体。第二,《清单》是改革方式方法的重大创新。第三,《清单》体现改革的担当。第四,授权事项分批推出滚动实施。在五年改革试点的总体框架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深圳改革发展实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分若干次,滚动研究制定授权清单,按程序报批后推进实施。成熟一批,推出一批,滚动接续,压茬前行,蹄急而步稳地推进综合改革试点。

中信证券研究报告指出,伴随系统集成式改革加速,深圳将在创新驱动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资本市场改革和金融开放,弥补土地利用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等五个方面“敢为天下先”,为我国后续改革探索做出表率。

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丝路智谷研究院院长梁海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层提出深圳加大改革开放实施方案,释放出会进一步改革和开放的信息。深圳未来的角色,要担当改革尖兵,再将经验复制到全国。深圳未来将以更具突破性的改革激发活力,努力攻坚一批战略性改革和引领型改革,为全国层面深化改革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那么,对于在政策落地过程中还需注意哪些问题?徐光瑞表示,需要注意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做好国家部委、省市等各级政府的规则衔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各个参与主体实现高效协同。二是对于政策落地既要严格规范管理又要对创新工作给予充分的容忍空间,营造良好的改革与创新氛围。三是要对发展成果实行动态跟踪,对于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障碍和新壁垒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充分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优越性。

“有关部门需要扮演好市场监管者和服务提供者两大角色,一方面,要在坚持底线思维的基础上,通过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发挥好政府作用,扮演好市场培育和市场秩序监管者角色;另一方面,要在坚持解放思想的基础上,通过守正创新与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扮演好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角色。” 徐光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