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六方面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应该是一整套紧密联系、内在协调、相互支撑的制度生态体系,共同构成保障资本市场正常运转和有效发挥作用的‘四梁八柱’。”10月21日,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如是说。

易会满表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对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形成新发展格局意义重大。必须深刻认识、科学把握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战略意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提出下一阶段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将从六方面入手。

 

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必须是连续、稳定和可预期的

对于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内涵和特征,易会满表示,至少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础制度具有广泛性、系统性和全面性。从市场运行组织看,基础制度包括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再融资、持续监管和退市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的制度安排;从制度的效力和层级看,既涉及证券法、公司法、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也包括各类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中具有关键性作用的制度安排;从市场主体看,涵盖了规制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交易场所、投资者等主体主要行为的制度规则。

二是基础制度的核心是要促进市场各方归位尽责。基础制度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安排,厘清市场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市场的运行组织方式和市场主体行为,包括监管部门的职责边界,这是构建良性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功能发挥和高效运行的基础性、关键性制度安排。

三是基础制度必须是连续、稳定和可预期的。基础制度应该是管根本、管长远的。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要体现对市场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把握,彰显有利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不能左右摇摆,不能“翻烧饼”。同时,基础制度也要兼具基本稳定和与时俱进,随着市场发展不断丰富完善。

四是基础制度应该体现从实际出发和借鉴国际最佳实践的有机结合。我国资本市场总体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投资者结构、上市公司结构、法治诚信环境等与成熟市场差异较大,需要我们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市情,不断强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时代性和适应性,逐步构建形成既遵循国际市场惯例又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制度体系。

易会满表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是促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主题主线,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治本之策,是科学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必然要求。

六方面入手

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

“中国资本市场30年来的发展实践充分表明,加强基础制度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根本宗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向,坚持整体设计、突出重点、问题导向的原则,聚焦解决体制机制性障碍,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我国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易会满表示,下一阶段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将主要从以下六方面着力:

一是以注册制改革为龙头,带动资本市场关键制度创新。将在总结科创板、创业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个原则,稳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设立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健全发行承销机制;打造权责清晰、标准统一、透明高效的发行审核注册机制。积极稳妥优化交易结算制度,丰富风险管理工具,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制度,稳步推进货银对付(DVP)结算制度改革。完善常态化、多渠道退市制度安排。

二是完善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强化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坚持突出特色、错位发展,完善各市场板块的差异化定位和相关制度安排。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研究出台精选层公司转板上市相关规则,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完善私募基金差异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发挥私募股权投资支持创新创业的积极作用。推进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扩大公募REITs试点范围,积极稳妥推进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创新。

三是优化推动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为契机,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推动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实现大的跃升。健全促进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适度相容的内生机制,鼓励和支持业务、产品、服务、组织和技术创新,完善行业机构做优做强的配套措施,推动发展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完善审计、评估、法律服务、资信评级规则体系,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构建权责匹配的资本市场中介体系。

四是加强投资端制度建设。在加快融资端改革的同时,协同推进投资端改革。壮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队伍,完善投资顾问业务规则,着力提升各类资产管理机构专业能力;推动优化第三支柱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环境;完善权益投资的会计、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等制度安排,培育和壮大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意愿和能力。加快推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完善投资者权利行使、保障和救济的制度机制,积极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文化。

五是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保障和配套支持制度。积极做好刑法修改、期货法立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出台的配合工作,推动制定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交易的行政法规,逐步构建符合资本市场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完善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监管执法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六是稳步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是构建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内在要求。将研究逐步统一、简化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渠道和方式,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拓展交易所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入市渠道,拓宽商品和股指期货期权品种开放范围和路径。加强跨境审计和国际监管执法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