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人民银行23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该法律将迎来2003年以来的首次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了防范虚拟货币风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这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了法律依据。
央行数字货币自去年8月首次公开后,推进速度屡超市场预期,试点区域和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在深圳数字人民币红包投入使用之后,昨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2020外滩金融峰会强调,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与纸钞和硬币等价,纸钞和硬币能买的数字人民币都能买,黄金、外汇也是如此。在可预见的将来,数字人民币和纸钞将长期并存。未来老百姓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不仅可以选择商业银行存款货币,也可以选择数字人民币。
国海证券分析师宝幼琛表示,数字货币的推出将重塑支付产业链,主要涉及发行、投放、流通三个环节,加密、银行 IT、支付应用领域的相关公司将受益。
重点推荐:
1)加密端:格尔软件、数字认证、卫士通;
2)银行端:高伟达、长亮科技、宇信科技、科蓝软件、神州信息;
3)支付应用端:拉卡拉、新大陆、广电运通、新国都、东港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