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数字形式”拟入法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写入人民币数字形式,并明确提高金融违法成本,引发社会关注和讨论。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

与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相比,征求意见稿作了不少修改与扩充,其中不乏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写入人民币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人民币提供法律依据。

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加入“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这一条文,同时也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售代币票券和数字代币,并规定了相关惩戒机制。

——违法成本大幅提高,最高可处以违法所得10倍以下或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995年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将罚款上限设置为20万元,对应的违法行为是“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本次修订征求意见稿拟将这一上限提升至2000万元,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

征求意见稿在第一条加入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

专家认为,在当前国内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对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修改,能够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创造更好的法律环境,有助于推动金融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助力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