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建议公布 建议稿全文分三大板块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下称《建议》)公布。《建议》对金融领域发展做出若干部署,全文共16次提及“金融”,17次提及“投资”,另外共有32字关于资本市场的表述。在60个小节中,金融与投资相关内容各集中在一个小节,并在文中其他部分多次涉及。

《建议》与金融领域相关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部分。在“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工作部署中,《建议》提出以下几点: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改革优化政策性金融。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推进金融双向开放。

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除此之外,《建议》其他部分也多处提及金融行业的发展,例如:

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部分,强调了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这部分提到: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

《建议》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方面提出,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与此呼应,在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方面,《建议》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建议》还提到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业保险;发展绿色金融;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维护金融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