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2020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19日将发行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
本次发行的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度500亿元,投资人购买的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8%,全国最大发行额度30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97%,全国最大发行额度200亿元。省内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网点柜台均有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