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会太原官方披露了此次未能进入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的原因。
此前,中央文明办官网2020年11月10日公布了《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显示,新增全国文明城市133个,其中省会城市2个、直辖市城区12个、地级市40个、县级市和县79个。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本轮创建周期(2018-2020年)中,太原曾于2018年被列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并在2019年公布的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排名中位列4个提名省会城市的第2位。
据《太原日报》2020年11月12日报道,11月11日,太原市委副书记李新春在晋源区调研安全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企业、农村实地督导检查。
调研中,李新春代表太原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了全市人民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付出的努力和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的精神风貌。
李新春强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市委、市政府举全市之力推动创建工作,全市投入844亿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治背街小巷975条、老旧小区2835个、集贸市场81个,完成率分别达到97.4%、91.2%和100%,新改扩建城市道路308条,打造“玫瑰之城·浪漫之都”,城市面貌极大改观,城市特色更加鲜明,城市发展更可持续,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美丽城市”称号,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