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破产重整!
华晨集团破产重整,不涉及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合资公司
据新华社消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重整申请,标志着这家车企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法院的裁定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据辽宁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华晨集团长期经营管理不善,自主品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负债率居高不下。2018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努力帮助华晨集团解决现金流问题,但其债务问题积重难返。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华晨集团自主品牌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长期积累的债务问题暴发。据华晨集团今年半年报,集团层面负债总额523.76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110%,失去融资能力。为解决债务问题,有关方面成立了华晨集团银行债委会,力求债务和解,但未果。
根据法律规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全权负责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各项工作,包括受理并认定债权人债权申报,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等。债权人将根据法院最终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偿付。
华晨集团作为辽宁省属国企,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四家上市公司,并通过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中国与宝马合资成立华晨宝马公司。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10月下旬,华晨集团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仅支付了利息,本金未能兑付,引发关注。11月13日,一位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申请。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
确认违约:65亿元债务、1.44亿利息无法偿还
11月16日晚间,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称,目前,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华晨集团此次债务违约对华晨集团本部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导致财务状况恶化,极大影响偿债能力。
华晨汽车集团是隶属于辽宁省国资委的重点国有企业,资产接近2000亿元。目前旗下拥有4家上市公司,分别是华晨中国(01114.HK)、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00609.SH)、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653.SH)和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01148.HK)。
截至今年10月,华晨汽车集团累计发行债券34只,存续债14只,存续债余额共162亿元。其中1-3年到期债券规模超过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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