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中人退休金补发最新消息 吉林省中人退休金什么时间补发?

今年4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据了解,江苏、上海、河北、山东等已经制定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

另外,上海今年增加的养老金已于5月18日发放到位。去年不少省份的养老金都是在6月份和7月份补发到位,而吉林省则是到8月份才补发到位。因此,按照吉林省的一贯作风,2020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也有可能比其他省份更晚推出,或许要等到7月份才会补发到位。至于每个月补发多少钱,大家可以关注一下公布的调整方案。

人社部和财政部批准,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吉人社联字【年】17号),自年1月1日起,为全省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的第11次连续调整。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惠及我省26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调整水平略高于按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的全国平均调整水平。

据了解,在本次调整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比年提高15元。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档次划分与年一致,此外挂钩调整首次增加了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挂钩。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退休人员各档次倾斜调整均比上年标准高10元;对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职工,继续给予倾斜并适当提高倾斜标准。

详解调整细节关注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年1月1日起,为年12月31日前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