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发集团拟发行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 期限为5年

11月26日,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发行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华发集团于2020年4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27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五期发行,金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起息日为2020年12月1日,网下询价日2020年11月27日,网下发行期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日,共2个交易日。

此外,本期债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以及簿记管理人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用途,华发集团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14.42亿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债券的第四期原定于2020年11月19日簿记建档,债券全称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债券期限为“2+N”年期;由于债券市场波动较大,为控制公司融资成本等原因,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律师及全体投资人协商一致,决定取消发行,具体发行时间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