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1日起,一大批全国性、地方性新规将开始实施,事关购物、出行、落户等,快一起看看吧。
全国篇
促销不得先提价再折价
市场监管总局11月公布《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经营者折价、减价,应当标明或者通过其他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表明折价、减价的基准。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侵权产品、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不得作为奖品和赠品。
高铁浮动票价来了
京沪高铁10月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12月23日起,京沪高铁公司将对京沪高铁运行时速300-350公里的高铁动车组列车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改变目12月新规有降。
新增370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
近日,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航线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12月1日起,放开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经营的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价格。
通知发布的《新增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目录》显示,本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共370条,主要集中在二三线城市之间的往返航线,涉及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出发的航线较少。
违反出口管制法最高罚款500万元
自2019年12月以来,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表决通过了出口管制法。出口管制法包括五章49条,从管制政策、管制清单和管制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出口管制法明确,出口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十万元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