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通俗的语言描述就是从2020年3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止,所有旧的房贷不再用基准利率进行参考,统一改为LPR。这对已经在还贷的你产生什么影响?
1、以前是用基准利率上浮或打折给贷款利息,现在是以LPR上浮或者下调利息,计算的“锚”不同了。对旧的贷款者而言有影响,但是很轻微,如果你比较忙或者不想费这个脑子,不必关心此事。只不过在3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银行可能会联系你,邀你调整原来的贷款合同。你可以选择直接把基准利率换成LPR,“折扣”不变;也可以借此机会锁定利率,稳在一个水平上直至把贷款还完。至于选哪个?如果你此前贷款利息低的,比如说在基准利率上打折的,建议你选LPR。如果你是最近两年贷款的,贷款利息比较高,需要在基准利率基础进行上浮的,则最好比较一下新的利息是否比旧的便宜。如果之前利息上浮多的,而现在比之前低不少的,那可以借此机会干脆锁定利息。不过这里有个和银行讨价还价的过程,这需要自己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