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先后走访1300多个基层单位,访谈近5000名干部群众、企业负责人、创业者等,收集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1200余条。对属于地方政府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督查组已及时转交相关省(区、市)政府研究办理;对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意见建议,国办督查室整理后转送相关部门研究办理。按照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务院择要通报了有关方面反映比较集中、有一定代表性的部分意见建议及转办情况。
通报在提及关于完善保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时指出,试行企业“休眠”制度。部分督查组反映,市场监管部门对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很多企业因短期经营困难暂时歇业,但仍有意愿继续经营,而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会遇到障碍。建议对未按规定报送年报的企业设立“休眠期”,合理设置休眠条件和程序,承认休眠期间企业合法存续地位,保证企业经营资格和主体资格的连续性。
试行“休眠”制度,给企业更多生机
如何根据疫情的特殊情况,为企业留出更多腾挪空间、减少不必要的门槛限制,深圳创新的企业“休眠”制度值得借鉴。
优化营商环境,深圳又有新动作。8月20日,深圳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针对不少企业在疫情期间短期内面临经营困难需要暂停歇业的问题,深圳将在全国率先试行企业“休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