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为深圳全资子公司债务重组提供不超160亿担保

12月22日,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指出,泰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深圳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中维菁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还款人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本金为120.03亿元,期限自2017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18日。

现深圳泰禾、深圳中维菁山与长城资管深圳市分公司就债务重组达成协议,展期至2023年12月18日,泰禾同意为该展期协议中所涉及的负债和义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0亿元,担保期限展期至2023年12月18日。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9月30日,深圳泰禾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54.62万元,深圳中维菁山未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24亿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泰禾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651,1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88.38%,其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2,8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79%。

其中,实质性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408,217万元,其中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106,580万元(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诉讼涉及本金之外的其他违约金等所致),因被执行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301,637万元(此处合计金额与相关公告合计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借款主体已经归还部分本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