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腾信:展望2021,以金融科技助力经济发展

2020年是金融科技发展史上的重要年份,回顾这一年,旧秩序逐渐解体,新秩序渐进式构建,从银行到小贷公司,从持牌金融到民间借贷,监管新规接连落地。梳理这些新规,有两大共性值得关注,一是收紧政策,监管套利空间日渐缩减;二是明确导向,监管多次强调金融支持实体、扶持中小微,这也是未来金融科技的发力方向。

新政迭出,金融科技监管体系渐进式重构

尽管加强金融科技监管已经被提出多年,但是直到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背景之下,诸多政策终于等到了落地的时机。2020年下半年是金融监管重塑的关键半年,陆续出台的新规,几乎涵盖了金融的全部业态。

资产超过300万亿元的银行业是金融业的基本盘,监管用新规做出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7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填补了银行互联网贷款监管的空白,并对自营、助贷和联合贷的模式予以规范,为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厘清了边界和规范。10月,作为5年来最大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正式发布,不仅对银行的内部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贷款担保、利率等条款进行完善,银行对抵押的执念将被打破,这都有利于银行探索用更为高效的方式来服务实体、服务小微。

对于民间借贷而言,2020年最大的变量来自4倍LPR的新规。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发布,以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按此计算,12月受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为15.4%,较之前的24%和36%两档标准均有大幅下降。新规传达了明确信号,即加强对实体、对小微的支持。

尽管上述文件规范的是民间借贷,但这并不意味着持牌机构能够躺赢。对于网络小贷的最严监管,当属11月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完全改变了现有网络小贷格局——经营全国性网络小贷公司,需一次性实缴50亿元,融资杠杆率控制在5倍以内,联合贷的出资比例不低于30%。这些都提高了网络小贷的经营门槛和经营难度。此外,银保监会办公厅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催收管理、信息披露等各方面都作出规范,包括杠杆率、经营范围限制也提出了类似的要求。

尽管这些政策所指向的是强监管,但其中也包含了鼓励性细则。

例如,银保监会在11月下发了《关于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允许相关机构的拨备覆盖率降低至130%,为消费金融和汽车金融发展松绑;在修订版的《商业银行法》中,将存贷款利率更多交给了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决定,这意味着银行利率将变得更有弹性;网络小贷和小额贷款的新政,也将融资杠杆率提升至5倍,这些都为优质的金融企业加速发展奠定了合规基础。

回顾今年的金融科技新政,监管收紧的领域,都是以化解金融风险为目的,同时减少监管套利空间,而松绑的部分,也是为金融服务实体铺路,减少金融机构身上的束缚。

变中未变,金融支持实体一以贯之

变局中,总有未变之处。总体来看,监管对金融科技的重视和支持没有变,金融科技关键在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没有变。

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金融科技的普及,也让市场看到了金融科技的价值和作用。2月,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就表示,这次疫情对金融科技的应用、对监管科技的应用是很大的推动。金融机构要增强自身金融科技的硬实力,要增强研发投入,提升技术能力。

此外,金融科技作为抓手,将成为监管推动普惠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银行等机构利用大数据开展智能风控,减少对抵押物的依赖,大大提高了融资的可得性。截至10月末,中国银行业服务的小微企业信贷客户已达到2700万,普惠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同比增速超过30%,农户贷款同比增速达14.3%。中央关于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监管对于金融科技的支持力度、应用场景,都有了越来越明晰的认识。

在此背景下,金融科技将加速金融业分化,得金融科技者得市场,而没有抓住金融科技红利的金融机构,将可能面临更加逆风的局面。

作为中国金融科技的老兵,中腾信深耕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技术,以技术创新实力为多家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的科技赋能、风控赋能、营销赋能。自成立至今,已为外贸信托、中航信托等多家持牌机构、多家银行提供了技术辅助服务。面对今年的强监管,中腾讯继续基于合法、合规的监管价值导向,赋能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并助推普惠金融事业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