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改完成后,资本市场又一项重大立法活动在今年年末完成。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简称“修正案”),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正案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处罚力度,强化对控股股东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追究,并明确将保荐人作为犯罪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是继证券法修改完成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项重大立法活动。
虽然时值周末,但刑法修订案的审议通过依然立刻在市场引发激烈反响,记者采访了数位投行人士、律师,解读修订案对资本市场发展的影响。受访人士均认为,修正案的通过,大幅提高了市场参与主体的违法成本,将大大减少主观故意造假或协助造假的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受立法等因素限制,证监会对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披造假等行为的顶格处罚为60万元,这相对于一些发行人数十亿上百亿的造假极为不匹配。随着刑法修订案的落地,60万行政处罚将成为历史。
具体来看本次修正案涉及资本市场的5大要点:
一、对于欺诈发行,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并将对个人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1倍。
二、对于信息披露造假,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20万元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
三、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的刑事责任追究。修正案明确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等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