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宁波两家村镇银行获当地银保监批复同意解散,分别为清算、吸收合并,这是有案可查的全国首例村镇银行解散。
12月28日,重庆银保监局公告,同意解散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成立清算组;同时同意中国银行增持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同日,宁波银保监局公告,鉴于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吸收合并宁波宁海西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同意该行因吸收合并而解散;同意中国银行等4名股东增持宁海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银行业金融机构解散情况较为少见,一般为农村信用社解散并改制组建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商业银行吸收合并。
“一部分村镇银行发展停滞不前,经营管理问题较多,适时退出是恰当的。”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村镇银行兼具商业性和政策性两个特点,应给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包括税收优惠、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
重庆、宁波两家村镇银行获批解散
12月28日,重庆银保监局公告,该局25日批复同意解散重庆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重庆银保监局批复称,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自收到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向万州银保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应立即停止行使职权。万州滨江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应成立清算组,在停止经营活动15日内将清算组成立文件报送万州银保监分局,按照有关法规办理清算及注销公司等法律手续。清算期间,清算组要按照《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2020年版)向万州银保监分局报送有关文件、报表及资料。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在该行解散的同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在重庆市的另一村镇银行获中行增持。根据重庆银保监局公告,同意中国银行增持重庆万州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3637.91万股,增持后持股比例为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