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30 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对《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 1782 号(医疗体育类 203 号)提案答复的函》,答复函中对于全国政协委员邢霞提出的关于对 60 岁以上老人尽快实现免费医疗政策的提案,答复中提到,如果实行免费医疗,不仅会压缩基本医疗服务范围,降低待遇水平,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医疗浪费。
关于实现 60 岁以上老人免费医疗的建议,答复中提到,基本医保制度建立以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是职工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医疗费用由国家、企业包揽,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由此导致严重浪费,资金入不敷出,企业欠费、机关挂账现象凸显,很多职工的医疗费用得不到保障,医疗机构也难以承受大量欠费,医疗保障制度难以为继,引发不少社会矛盾。对此,国家从 1994 年"两江试点"开始,逐步探索医疗费用与个人适当挂钩,增加个人责任,同时所有职工医疗费用保障实行社会统筹;明确提出了基本医疗保障的水平和方式要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国家和单位不能包揽全部医疗费用;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
考虑到我国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医保筹资水平还不高,基金支撑能力还不足,如果实行免费医疗,不仅会压缩基本医疗服务范围,降低待遇水平,还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医疗浪费,长久来看不利于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不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不利于社会稳定发展。实践经验表明,我国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是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实现为 14 亿人口提供最大程度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