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来临之际,A股迎来“史上最严退市制度”,2020年12月31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值得注意的是,正式落地后的退市新规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的退市力度再升级,全面修订了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记者表示,退市制度改革是提升我国上市公司质量的有效路径,是我国证券市场逐步形成慢牛格局的重要举措,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内容。长期来看,优化退市制度,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是我国资本市场长足发展和稳健成长的基石所在。
多类退市标准全面修订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落地的退市新规更加严格。例如,财务造假认定收紧,将造假年限由3年减少为2年,且以连续两年造假合计数进行计算;将造假比例由100%降至50%,造假金额合计数由10亿元降为5亿元,并新增营业收入指标。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记者表示,由此可见,退市新规中的财务造假更为严格,体现出监管对财务造假的零容忍态度,对打击财务造假的坚定决心,从而对造假行为形成威慑,让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退出市场,维护投资者利益,提升资本市场的公信力。
除此之外,退市新规还明确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均应当扣除。对于扣非净利润前后孰低者为负值的公司,应当在年报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会计师应当对此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明确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完善交易类退市指标过渡期安排,明确股票收盘价在新规施行前后连续低于1元且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按照原规则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同时,明确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公司的相关主体,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不得减持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