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过由于总体改革的复杂性,可能有一部分中人仍然使用2014年9月的工资标准发放临时性养老金,待遇一直没有理顺。不过像山东、浙江、广东等很多地区已经逐渐理顺完毕,退休待遇也有普遍的提升。
中人养老金待遇理顺后的养老金提升。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国家设定了10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退休待遇比较。
首先按照老办法发放退休待遇,如果新办法比老办法退休待遇低,那么退休待遇不变。如果新办法比老办法退休待遇高,则在老办法发放退休待遇基础之上,额外加发新办法比老办高出部分的一定比例。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退休,加发比例是10%。2016年退休,加发比例是20%。2024年1月到9月退休加发比例是100%。退休以后,加发比例不会再做调整。
实行老办法退休待遇保底,是为了保障退休中人的基本养老金不会低于老人。
老办法退休待遇,是以本人2014年9月本人基本工资为基础,按照退休时的总工龄确定的计发比例为基本养老金的基础,再加上2014年9月本人的岗位级别或职称级别确定的退休生活补贴数额。算作最基本的老办法养老金待遇,然后再根据退休的时间做养老金的增加。
如果是2015年退休,按照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定额调整养老金的要求,实施定额调整。当时是根据级别来进行调整的,科员、办事员定额增加260元,乡科级增加350元,县处级增加460元。
2016年开始,国家每年公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增长率,差不多相当于平均养老金调整水平。中人的老办法退休待遇再按照工资增长率进行增加。
如果是一个2014年9月退休的老人,每年养老金不断进行增加。调整后的养老金水平,也就跟中人的老办法退休待遇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