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退市新规内容 退市新规解读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公布了新修订的一系列退市新规。至此,我国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的两大关键制度——注册制、强制退市——全面落地。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尽管我国自1999年就建立了退市制度,但是在较长时期,强制退市制度的实施并不尽如人意。当前,监管机构及时对退市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对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退市新规抓住了资本市场建设的关键环节。本次退市新规的修订,延续了以往退市规则中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等四类强制退市类型,但是从规则修订的具体内容来看,针对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存在的若干薄弱环节,精准施策,补足短板,强化威慑,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首先,退市新规坚持了注册制改革的“包容性”原则,在坚决出清劣质公司的前提下,确保创新型、发展型公司不被退市规定“错杀”。本次退市制度修订,在全部板块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制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与1亿元营业收入的组合财务指标。这就确保了那些暂时还未盈利的上市公司能够不受短期盈利压力的干扰,聚精会神做优做强,逐渐发展壮大。从这个角度看,退市新规与注册制改革是一脉相承的。中央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期间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就要求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要加快发展,特别是要强化对创新型、发展型企业的“包容性”,为这些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资本市场的“包容性”是资本市场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必要条件。资本市场要发挥对实体经济的推动作用,就必须充分尊重经济规律,给创新型、发展型企业足够的包容和坚定的支持。在这一方面,注册制改革和具有包容性的退市新规,作为政策组合拳必将起到应有的作用。

其次,退市新规大幅度强化了打击证券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的力度。我国资本市场在充分发挥“优胜劣汰”机制方面还存在短板。2019年以来,中央反复强调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要“零容忍”。这一政策导向抓住了我国资本市场强筋健骨的“牛鼻子”。强制退市是打击证券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的利器。用好、用足强制退市制度,对于惩治和震慑证券违法行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次退市新规修订,新增了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拒不改正,半数以上董事对于半年报或年报不保真两类情形,同时在重大违法类指标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财务造假退市判定标准。这些修订内容精准打击了我国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高发领域。较长时间以来,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具体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归根结底大多最终反映在信息披露违规,特别是财务造假方面。针对资本市场的这一顽瘴痼疾,近年来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行政处罚、民事追偿、刑事制裁三位一体的惩处机制和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已经开始逐步落地。退市新规中对严重信息披露违规等违法行为的具体规定,将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肃清违法行为,为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