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泰股份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约1.68亿元

1月22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经自查,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合计为16820.84万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粤泰股份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后,随即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发现存在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于2018年7月,上市公司有迫切的融资需求,需筹集资金向全体股东派发2017年度现金股利。鉴于当时公司融资困难的实际情况,粤泰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树坪为解决上市公司的资金问题,以粤泰股份名义及个人名义与自然人吴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5000万元。

其后该借款实际流入粤泰控股的关联方公司,粤泰控股财务人员在收到该笔款项后,由于不知晓借款协议的存在,误将该款项以粤泰控股关联方偿还上市公司欠款的形式汇至上市公司。

在粤泰股份发现存在上述借款合同后,经与杨树坪协商确定,本项借款应由控股股东自行承担并偿还,因此目前形成控股股东占用粤泰股份资金的问题。

此外,于2020年4月,粤泰股份下属公司粤泰投资与海南运鸿、海口泓轩及海南泓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签署了《海口湖湾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海口泓轩以暂定为55820万元的对价受让项目公司50%的股权。

按照约定,粤泰投资目前应收对价款41766.09万元。上述应收款项,其中流向控股股东关联方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514.84万元用于其自身的经营支出;其中流向与公司控股股东有资金往来业务的公司7306万元,上述被占用资金合计11820.84万元。

粤泰股份表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一个月内,若粤泰控股及其关联方未能完成归还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