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一批从2月起施行的新规将为你我带来牛年新气象。其中,2021年医保再推“新规”,快一起来看看
刷医保卡买药需带身份证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人证相符。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本人和被代购人身份证。参保人员或购药人应在购药清单上签字确认。
凭 外配处方购药的,应核验处方使用人与参保人员身份 是否一致。
明天起
还有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
《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无偿、及时的原则。
可以开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主体有两大类:
①志愿服务组织;
②慈善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益活动举办单位和公共服务机构。
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 2020年修订版)》将于2021年2月1日施行。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等8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衰竭等7种疾病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