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其中,《方案》提出“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受到广泛关注。
户籍制度,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人口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社会变动”(社会身份)等事项的管制办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户口管理条例。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发布,统一了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奠定了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的基本格局。2012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指出,要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提出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等。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方案》中提出的新的户口制度,表述文字并不长,却蕴含着很多重要的信息。其一,相对于传统户籍审批制度,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这是一个重大变化。其二是一个前提,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我国,超大城市是指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特大城市的门槛是城区常住人口500万到1000万之间。根据住建部公布的《2018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目前中国有15城超过500万,6城超过1000万,这6个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和重庆。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意味着广大中小城市包括不少二线城市落户,将变得十分简单而容易。
关于户口制度,《方案》提出“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有专家指出,当前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有利于加速人才、人口向重点城市群集聚,加速劳动力在城市群内部的自由流动,大幅提升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当然,这一政策是否得以顺利实施,城市群或都市圈中的“大城市”态度很重要,比如长三角内部是否会放开,主要取决于上海的态度。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发生着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人口迁徙,人口流动给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活力。新的户口制度,顺应了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有助于人口科学合理流动,有助于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有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也是对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