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板的历史背景
推出中小板的历史背景,还得从创业板的设立开始谈起,世界二板市场创业板出现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兴起于90年代,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科技经济的兴起,大量新生高新技术企业成长起来,美国的NASDAQ市场也真正得到迅速发展。199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块。自1999年起,深交所开始着手筹建创业板,2000年10月之后为此甚至停止了主板的IPO项目,然而事与愿违,随着2001年初纳斯达克神话的破灭,香港创业板也从1200点跌到最低100多点,且国内股市丑闻频传,2001年11月,政府认为股市尚未成熟,需先整顿主板,创业板计划搁置。出现了,深交所为筹备创业板停止了主板IPO项目,无首发新股的尴尬局面,2004年5月,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中小板,2004年6月,深交所恢复首发新股——8只新股在中小板上市,时称中国股市“新八股”。截止2021年2月10日,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数为1002家,总市值145166.27亿元。
二、2021年2月5日,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与中小板合并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合并主板与中小板。
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在扩大直接融资、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1年1月底,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合计1468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35%,总市值23.39万亿元,占全市场的29%。同时,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板块同质化、主板结构长期固化等。因此,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是坚持问题导向的改革之举,有利于优化深交所板块结构,形成主板与创业板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发展格局,更好满足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增强深交所的服务功能。
合并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的总体安排是“两个统一、四个不变”。“两个统一”是指统一主板与中小板的业务规则,统一运行监管模式。“四个不变”是指板块合并后发行上市条件不变,投资者门槛不变,交易机制不变,证券代码及简称不变。证监会将指导深交所整合主板与中小板制度规则,做好监管衔接,对发行上市、市场产品、指数名称等进行适应性调整,做好技术系统改造和测试,确保平稳落地。
当前,资本市场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证监会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指挥协调下,紧紧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个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方针,坚持“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形成合力”的监管理念,保持改革定力,加强改革统筹,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