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国家推出了阶段性减免养老保险费政策,去年底到期之后,企业非常关注今年政府是否会再次推出养老保险的降费政策。人社部在回复两会委员代表的提案建议时多次表示,目前不具备进一步降低缴费比例和基数的条件。
制度性将养老保险费率从20%降到16%,疫情期间又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在这双重压力之下,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2020年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幅减收。人社部曾预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将从2019年末的5万亿元降到2020年末的3.8万亿元。
人社部在回复中称,当前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支撑能力有所减弱。考虑到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等情况,如果再降低费率,基金减收幅度过大,可能影响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第一财经表示,在基金大幅减收的情况下,当前必须尽快推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质性进展,对中央和地方的责任进行合理划分,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
养老保险不具备降费条件
去年两会期间,针对企业在疫情中遭遇的困境,一些代表委员提出降低养老保险费来共克时艰。
从2015年起,我国的社保费就开始进入下降通道,国家先后6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职工五项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从41%降至33.95%,下降7.05个百分点,其中单位费率从30%降至23.45%,下降6.55个百分点,累计减收社会保险费近万亿元。
我国在2020年疫情期间再一次推出了规模空前的阶段性“免、减、缓”政策,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全年减收预计达1.6万亿元,其中养老保险费占比最大。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在人社部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去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今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继续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的提案和建议,人社部在回复中称,2019年实施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是制度性安排,而不是阶段性政策。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是经过充分研究和测算论证的慎重决策。单位缴费比例降低4个百分点,降幅较大,政策普惠性强、受益面广,有利于促进全国费率统一,均衡企业缴费负担。
“加之为应对疫情出台了规模空前的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养老保险基金总体支撑能力有所减弱,目前不具备进一步降低缴费比例的条件。”人社部称。
还有一些代表委员建议,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这类在疫情中受到冲击最大的企业实施特别的降费政策,比如将养老保险费率从16%降到14%。人社部认为,养老保险政策注重公平,对各类企业实行统一的缴费政策,要逐步实现全国费率统一,不宜对部分企业单独降低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