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养老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也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2021年两会如期开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成为两会一大关注热点。众多保险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也将焦点放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建设上面。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做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缺乏明确定义
近来,国家不断强化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2021年3月2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提出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保险服务。
当前,我国初步形成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在国家的推动下,我国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迎来最好的发展机遇。而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首先要明确其中的涵义。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局长韩沂提案中指出,虽然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养老保障体系三支柱模式研究讨论较为热烈,部分政府部门也常在统计信息、研究材料中使用三支柱的说法,但实际上对于养老保障体系三个支柱的具体涵义、内容及统计范围等重要问题迄今没有明确阐述。我国以养老为名的金融产品种类看似很多,但是否属于真正意义上满足养老需求的第三支柱养老产品,仍需要界定和规范。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也指出,保险、银行、基金均推出了一些名称包含“养老”的金融产品,但缺乏统一明确的定义。当前市场上的众多养老理财产品在销售对象、存续周期、附加服务、产品收益等方面与其他投资理财产品缺乏本质上的区别。且我国资产管理金融工具大多期限比较短,广义养老金融资产普遍有短期化趋势,很难发挥商业养老金融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