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可考虑开征遗产税 遗产税如何征收?

昨天,一条“为缩小贫富差距可考虑开征遗产税”的代表建议冲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争议。记者就此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刘小兵。他表示,目的是好的,但征税并非万能手段。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汪康建议,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消费指数在GDP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建议为缩小贫富差距可考虑开征遗产税等措施。

刘小兵认为,要实现收入分配结构的合理性有很多手段,不一定是征遗产税,而是要改善低收入阶层的生存环境,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往上走,增加他们就业的机会,增加他们增长技能的机会,给他们更多流动的机会,让他们经过自己的奋斗来改变贫富差距。另外,征了遗产税,不一定能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要先搞清收入分配差距是怎么形成的,原因有很多,有历史遗留下来的、有制度性的、有政策性的,要针对原因找对策,不能把征税看作是万能的手段。”刘小兵强调。

至于幼儿园是否要纳入义务教育的问题,刘小兵表示,很多东西要不要纳入财政买单,要看受益面,如果只有部分人受益要谨慎,要看国家的财力,要分清轻重缓急。

遗产税征收范围是什么?

关于遗产税,最重要是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统一认识,全社会对开征遗产税要形成一个共识。二是在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要有一个科学的方案设计。提出遗产税的时间很短,所以还没有“时间表”。三是要解决税收征管可能会遇到的难题。遗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征收难度很大的税种之一。要对遗产征税,首先要能够了解个人有多少遗产,遗产在哪里,是不是属于应税的遗产等。

2、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9]78号 )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