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
相比于2018年、2019年,2020年以来,在政府官方口径中,房地产税的提法并不是很多。此次出现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是否意味着要在未来五年完成立法工作呢?
立法和开征势在必行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在2020年和2021年全国两会中,政府工作报告均未提及房地产税,跟当前疫情特殊情况有关,并不代表税收制度改革放缓,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还是会推进的。如今出现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继续说明房地产税在长效机制和房地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意味着“十四五”时期会继续将房地产税立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房地产税是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此前的三道红线、房贷集中度、集中供地等政策出台,都说明房地产长效机制持续建立中,后续房地产税立法工作也会稳步推进,能够真正维护房地产市场长期可持续的平稳发展。”严跃进表示。
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已经提了多年,如今再次列入新的五年规划纲要中,意味着未来立法与开征是势在必行,只不过是时间与时机问题。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表示,征收房地产税符合客观规律,是否征收已经没有必要讨论,关键是什么时候征收、如何征收?有些年份房地产税提的多,有些年份提的少,因为不同年份我国面临的发展形势不同,什么时候推出,需要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此外,如何征收也是关键。
事实上,房地产税征收涉及征收范围、豁免的基本条件、税率的标准范围等,均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多年来,在房地产税的征收上,讨论与争议较多,诸如是按面积还是按套数征收?哪些房产可以免征?征收基数如何确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