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来,超10地已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还有8省份在路上。
10余地提高低保标准
据不完全统计,记者发现,南昌、厦门、济南、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汕头、惠州、江门、肇庆等10余地已提高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
南昌规定,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至每月795元;厦门明确,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50元,增长幅度6.3%;济南提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904元/月、676元/月,市中、槐荫、天桥、历城、济南高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904元/月。
此外,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67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00元/人月、农村为551元/人月。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韩克庆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经济发展一直以来保持持续增长的良好趋势,国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提高低保标准既符合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提高的预期,也能够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对记者表示,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提高低保标准是应有之义,提高低保标准有利于提升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同时也有利于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